随着季节更迭与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面临新的挑战,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近日发布一系列重要防控提醒,旨在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安全与社会经济平稳运行,这份提醒不仅是一份指南,更是筑牢祖国北疆公共卫生防线、守护千家万户安宁的郑重嘱托。
认清形势:疫情防控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区域,口岸众多,内外往来频繁,同时面临季节性疾病高发期与输入性风险叠加的考验,疫情防控中心指出,必须清醒认识到新冠病毒变异的不确定性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任何松懈麻痹都可能让病毒有机可乘,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心提醒公众,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信息,对疫情保持高度警惕,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
核心措施:个人防护的“第一责任”

疫情防控,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省疫情防控中心着重强调了个人防护的基础性作用:
- 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时,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 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 注重手部卫生与咳嗽礼仪: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冲洗,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疫苗接种是构建免疫屏障、预防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者,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 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
重点环节:强化社会面防控网络
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中心提出了明确要求:
- 公共场所与管理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交通场站、文体场馆、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当时规定)、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 口岸与边境地区: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执行入境人员、货物的检疫、检测、消杀和闭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越境等行为,严防疫情输入。
- 冷链物流: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相关从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
- 核酸检测与监测预警:按照属地要求,主动配合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和重点筛查,确保“早发现”机制灵敏高效,药店需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发挥“哨点”作用。
协同应对: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防控中心呼吁:
- 积极配合防疫政策:公众应理解、支持并配合各项防疫措施,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和行程轨迹,接到流调电话或提示短信时,请积极配合。
- 减少非必要流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出行者,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途中做好防护。
- 文明健康生活:保持居室清洁通风,合理膳食,适度运动,规律作息,增强自身免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
- 关爱特殊群体:社区、单位等应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关怀与帮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的这份提醒,细致而全面,既体现了对科学规律的尊重,也充满了对人民健康的深切关怀,它不仅是技术性指导,更是动员全省力量、凝聚社会共识的号角,筑牢北疆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细节落实,将各项防控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和宝贵的健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力量!